岳阳市中医医院 总访问量: 4686911 设为首页 | 收藏本页 | 预约挂号
搜索:
* 支持模糊查询     热门搜索: 【一线报道】岳阳市中 【一线报道】市中医院 20191223招标
来院线路
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枫桥湖路269号
交通:公交车18、21、48、56路
联系:急救服务 0730—8831777
0730—8831777
健康咨询:0730—8831777


当前位置:首页 > 科研教学 > 科研项目 >   

 岳阳市中医医院实习生管理规定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8-10-26  
 一、总则
    1、临床实习是医学教育的重要阶段,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关键环节。为确保毕业实习任务的圆满完成,培养合格的医学人才,使学生毕业后能适应社会需要,胜任本职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2、学生实习应达到的总体要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和爱岗敬业精神,巩固和加强所学的理论知识和技能,熟悉临床工作,培养临床实践能力。
    二、政治、思想和道德修养
    1、学生实习期间的思想政治教育由医院组织实施。学生须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德,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医院的声誉。
    2、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政治学习、政治活动以及党(团)组织生活。
    3、遵守保护性医疗制度,不准泄露病人隐私,严禁将病人的不良愈后及其它有碍身心健康的情况告诉病人。
    4、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和自身形象,不准以任何方式通过病人及其亲属谋取私利,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5、尊敬领导,尊重老师,团结同学,爱护患者,养成“顾客至上”的观念。
    6、不得为他人出具相关医学证明,如死亡证明、出生证明、疾病诊断证明、流行病学证明等;不得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三、实习组长(小组长)职责
    实习组长负责本学校所在我院实习学生的全面管理和与医院的协调工作,遇到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医院有关部门请示汇报,必要时向所在学校实习科请示报告。实习结束时,为每位实习生填写《学生实习鉴定书》中的“实习小组意见”。
    四、行政管理
    1、学生实习期间的行政管理由医院负责。学生必须严格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各部门的管理。
    2、学生实习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因直系亲属伤、病、亡等特殊情况请假者,必须书面说明请假理由,并附相关证明。请假一天以内者,由带教老师批准;三天以内者,由科主任(护士长)批准;七天以内者,由医务科(护理部)批准,并通报学校备案;请假需超过一周者,凭学校函件报医务科(护理部)批准;未经请假外出者或超假1天以内者,作旷工论处,医院通报批评;未经请假外出者或超假1-7天者(不含1天),医院通报批评,并通报所在学校;旷工7天以上者(不含7天)取消实习资格,退回学校处理。
    3、实习学生,禁止私自在外租房住宿,禁止下江河湖塘游泳,不乱结交社会朋友,禁止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不准使用电炉、酒精炉、煤炉、燃气炉等物品,不准烧菜做饭,不准点蜡烛,台灯不准放在床上,违者处罚200元。禁止赌博,不准大声喧哗、吵闹,不准酗酒滋事,严禁打架斗殴。
    4、实习结束时,按医院要求,完善交接手续后方可离院返校。
    五、专业学习
    1、严格执行医院根据实习大纲具体制定的实习轮转计划,实习学生不得擅自转科,不得任意延长实习期限;未经批准擅自终止实习者,不作结业鉴定,不退实习费;实习人员应利用医院的各种有利条件,努力学习,积极完成实习任务。认真参与医院组织的出科考核、实习阶段考核、毕业实习考核。
    2、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对分管病人进行全面管理,早上必须提前半小时进病房,掌握患者病情变化,做好上班前准备工作;下班前和节假日巡查病人。
    3、医嘱、处方、各种检查申请单和会诊单,须经带教医师签字后才能执行。保持病历资料的完整清晰,对各项检查要及时追查结果。
    4、实习学生无独立医嘱和处方权,必须在带教老师指导下开展诊疗操作,严禁模仿或替代老师签名,严禁私自处理实习生无权处理的业务技术问题。 
    5、严格执行医院的医疗技术操作常规,认真履行实习学生职责,增强责任心,杜绝实习期间发生医疗差错、事故。不得擅自单独向病人及其亲属解释有关医疗纠纷的问题。
    六、劳动纪律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上班时间不窜科,不脱岗,不会客,不闲聊,不看与业务无关的书籍等。
    2、学生实习期间无寒暑假,节假日原则上就地休息。
    3、耽误实习超过两周者,需补足实习后方可签署《学生实习鉴定书》,需补实习的学生由医院向学校通报,待回校后由学校统一安排。
    4、必须佩戴胸牌,做到举止文明、仪表端庄、衣着整洁,不准在院内抽烟、大声喧哗,不准穿奇装异服、响底鞋及拖鞋等进入病区,不准在病区洗澡(参加手术者除外)。 
    5、必须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如在实习期间发生个人意外伤害、财物丢失等事件,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6、在医院实习期间,5层以下不准乘电梯,5层以上者,提倡步行上楼,不得与病人争乘电梯。
    7、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管理,若违反以上规章制度者,医院将根据情节轻重按医院相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罚。
    8、实习学生本人在实习期间提前找到就业单位的,与用人单位达成明确的用人意向并签署就业协议后,可按正常程序办理转实习手续。
    9、本规定由医院科教科具体组织实施。
专科介绍  |   就医指南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院址: 岳阳市岳阳楼区枫桥湖路269号   邮编:414000   电话预约:0730—8831777(上午7:30-12:00、下午14:30-17:30)
  湘ICP备14000969号-1

湘公网安备 43060202000347号

岳阳市中医院 © 2019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软视网络 [后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