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教育方针,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同时为了医院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结合本院实际,本着以正面激励为主的原则,特制订本奖惩制度。
一、奖励对象:
后期临床教学班班,班集体以及个人学生,成绩优异者,均有奖励。
二、奖励办法:
1、班级总成绩在本专业大学组织联考制进入前三名,对班级进行奖励:
(1)第一名:奖励班级3000元;
(2)第二名:奖励班级2000元;
(3)第三名:奖励班级1000元。
2、班级总成绩在本专业大学组织联考制进入前三名的前提下,对班上成绩优异的个人再进行奖励:
对象:班级前三十名。
方式:随机抽奖,产生一等奖两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五名,并颁发荣誉证书。
(1)一等奖:班级前10名中产生两名,奖励每人1500元;
(2)二等奖:班级前20名中产生三名,奖励每人1000元(已获得奖励者,不重复参与);
(3)三等奖:班级前30名中产生五名,奖励每人800元(已获得奖励者,不重复参与);
三、奖励说明:
1、为了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树立榜样,明确努力的目标,将后期临床教学班期末考试成绩在医院一楼大厅张榜公布。
2、召开学生教学总结大会,对获奖的班级以及同学进行表扬,由向院长亲自授奖;对经常请假、迟到早退、旷课的同学进行通报公示。
3、对于每学期请假(直系亲属红白喜事、重大疾病除外)、迟到早退、旷课三次以上的同学,罚款100元,医院监察室负责收取并取消其获得医院一切评奖资格。
4、本规定暂执行一年,最终解释权归院办公会。
二0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